四川省政府印发落实“三线一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018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调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生态环境部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加青海省先期启动并随即在全国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四川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编制工作先导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率先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新实践,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形成了四川省“三线一单”编制成果和21个市(州)初步成果,并于2019年10月率先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验收,引领示范作用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通过“三线一单”划框子、定规则,既为资源环境保护设红线、立禁区,又为经济发展划跑道、建通道,有效破解当前四川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中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应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三是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市(州),优化简化环评管理,市(州)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条件成熟的园区可以试点推进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
四是加快市(州)落地应用。各市(州)政府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做好应用实施工作。
五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原则上每五年调整更新一次,也可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等重大变化,会同自然资源厅等省政府有关部门,适时组织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