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川环学函〔2024〕16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会具备直接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资格。现将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可提名奖项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设6个奖种,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学会均可提名。
二、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
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
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9.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2年12月9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10.提名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专业(学科)组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实施。
三、不得提名的项目(人选)
1.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
2.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
3.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
4.2022、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
5.其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不得提名的情形。
四、提名公示
学会将在官网对提名人选(项目)进行提名前的公示。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项目)方可提名。
五、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
3.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
4.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省管干部可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也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4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
5.所有候选人都需提交公安部门审核意见。请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时段至少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
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第一完成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并按照要求上传。
六、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项目完成单位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名。
(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
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如下:
1.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5日18:00
2.因涉及审核和公示期,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2日完成系统申报,并向学会提交。
(二)提名材料要求
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3套科普作品。
七、其他事项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用户注册操作手册。
八、提名工作咨询电话
028-86723271、86663608、86728520、86720583、86710082
九、技术服务热线
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
(028)12345
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
028-65238305、85249950、65238321
十、学会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相关事宜可与学会工作人员联系,相关资料可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官网下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漫琦 19938594273
李 菊 18382093091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