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举办首期《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试点班及师班的通知”(中环学﹝2013﹞71号)转发你们。欢迎有关单位组织本系统及相关单位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的培训。
附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关于举办首期《全国环境监理工程师》试点班及师班的通知
四川环境科学学会
2013年7月26日